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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考热点:我国的法治发展历程

浏览:3952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4-10-22 09:46:46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近日隆重开幕,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要议题。这将是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热点问题,无论是常识判断题,还是申论考试题,都有可能涉及到。
  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颁布;
  1954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可以说是中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理论准备和初步实践阶段。
  1982年,现行宪法——“八二宪法”审议通过;
  1985年,《人民日报》上开始逐渐提及“依法治国”;
  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分别对宪法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修正,2004年的宪法修订,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1999年,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
  2011年时任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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