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惠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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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济区人民政府
2015-06-01 10:03:54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6〕17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2015年惠济区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惠济区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聘用后统一分配。
二、招聘专业及数量
(一)专业技术岗位30名。
土木工程5名、审计(审计学)5名、社会学(社会工作)5名、土地资源管理3名、工程造价(工程管理)2名、城市规划2名、给排水工程(市政工程)2名、电子商务2名、园艺2名、金融学2名。
(二)不限专业岗位20名。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相关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