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务员招录 >公考招录 >河南洛阳老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河南洛阳老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浏览:3984 来源:洛阳人才网 2014-10-11 09:54:00

  根据工作需要,经老城区委、老城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编办、洛阳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及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为老城区文化局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文化馆、图书馆)公开招聘全供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10名,为老城区邙山办事处、东南隅办事处、西南隅办事处、南关办事处、东北隅办事处、西北隅办事处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供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70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层次,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
  4、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指1986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6年7月1日以前出生人员。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指1984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6年7月1日以前出生人员。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指1982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6年7月1日以前出生人员。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79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6年7月1日以前出生人员。
  5、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相应年限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14年10月8日)。
  6、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7、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更多详情: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henan/201410/74_78228.html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