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濮县人〔2007〕17号)文件规定,报请濮阳县政府同意、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濮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濮阳县乡镇动物防疫检疫站(挂乡镇畜牧兽医执法中队牌子)、濮阳县民生医院、濮阳县乡镇卫生院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6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数量、专业及相关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要求的,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相应岗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10月9日后出生,其他类推);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岗位按照濮发〔2011〕22号文件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更多详情: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henan/201410/74_782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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