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其中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20名。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 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5.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14年9月30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单位辞退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更多详情: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henan/201410/74_78405.html |
河南广电主办 河南广播电视台数字多媒体工作部承办
资源支持:河南广播电视台十套频率 河南广播电视台九套频道大象新闻客户端 大象融媒新浪河南 东方今报
版权所有: 河南广播传媒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