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机关法制工作中专业的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郑州市教育局拟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为郑州市教育局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见或进行论证; (二)对郑州市教育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或提出修改建议; (三)为郑州市教育局作出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确保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 (四)受郑州市教育局委托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或仲裁案件; (五)起草、审核、修改协议、合同、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 (六)受委托对涉法时间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协助处理涉法信访事件; (七)承担相应的法律援助任务; (八)不定期对机关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九)协助处理郑州市教育局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1、法律顾问受聘条件:从事专职律师10年以上;有不少于5年的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经验;熟悉行政法及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热心教育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教育公益活动;实际处理过一定数量的与教育有关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2、法律顾问执业单位的条件为: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不少于10名专职执业律师,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5名,有一定数量的具备教师资格的执业律师者优先;注册地址在郑州市城区。 联系电话:0371-66996067 13733878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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