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精神,经报请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研究同意并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7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为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事业单位。学校成立于1984年,位于洛阳市洛常路168号,是国家级重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河南省品牌示范学校、洛阳市特色办学先进单位和洛阳市文明学校。开设有汽车运用与维修、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平面设计、电子技术应用等12个专业,各类教学及实训实验设备齐全,学生就业率96%以上。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抽派纪检、人事、工会、教务等科室人员参加。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科。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础能力知识和专业技能; 4.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联系电话:0379-60698010、60698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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