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务员招录 >公考招录 >河南郑州巩义市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

河南郑州巩义市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

浏览:3151 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5-01-23 17:16:00

  一、用工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书记员20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派遣公司派往巩义市人民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巩义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8、年龄要求:25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第一年按照巩义市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含应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发放,现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第二年及以后月工资在巩义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上浮5%。合同一年一签。
  2、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咨询电话:69580019。
  附:巩义市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