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对已通过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按分数高低确定了每个职位面试人员(名单附后)。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时,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顺序进行递补。 考察人选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二、电话确认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请务必于2月17日前拨打我们的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没有进行电话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提交由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联系电话:010-65136423 010-65590170 三、资格复审 考生将本人身份证件、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于2月28日前寄送民盟中央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需携带上述材料原件进行核对。考生面试时还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15年3月7日至3月9日进行,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各职位的具体面试时间分别为: 3月7日上午:办公厅综合处职位 3月7日下午:组织部办公室职位、宣传部宣教处职位 3月8日上午:参政议政部调研处职位 3月8日下午:社会服务部扶贫处和教育处职位 3月9日上午:研究室理论处职位 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候考室候考,面试前10分钟仍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五、材料寄送和面试地址 资格复审材料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厂胡同北巷1号,民盟中央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06 面试地点:民盟中央机关新办公楼一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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