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5名人员。具体招聘单位、招聘人数、招聘资格要求等见《商丘市市直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应符合岗位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3月4日;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报考回避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联系方式 中共商丘市委组织部:0370—3288337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0—3289836 附件:商丘市市直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商丘市市直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更多详情: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henan/201502/74_916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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