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院队伍建设,满足检察业务工作用人需求,报经洛宁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劳务派遣制司法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人数、岗位及用工形式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15名,其中:司法警察辅助人员4名,计算机技术辅助人员2名,财会辅助人员2名,文秘及法律辅助人员7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 四、招聘资格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政治可靠、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学历要求和文化水平,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网络及应用技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和拥有驾驶证C照,有一定驾驶经验等优先聘用; 5、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7年4月30日至198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发生涉诉事项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 8、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洛宁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3日至17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三)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一楼。 (四)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本;2、毕业证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认证报告;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毕业证明及学籍信息;3、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件;4、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5、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6、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五)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洛宁县诚信劳务派遣公司招聘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相关证件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洛宁县诚信劳务派遣公司招聘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请于洛宁人才网最新公告中下载或到报名点现场领取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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