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许昌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许昌市委、许昌市政府同意,许昌市委组织部、许昌市编办、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国为许昌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122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许昌市2015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计划》;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报名前期咨询电话:0374-2337026、2332618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74-8381000、6097000 附:《许昌市2015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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