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洛阳市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宁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73名。 招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品德优良,能胜任教育教学及相应工作; 4、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 35周岁以下指198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招聘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7、服从组织分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www.lyhero.com/exam)。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6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7:30。 3、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6年5月19日9:00至5月21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宁人力资源网站(www.luoninghr.cn)“最新公告”专栏予以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试讲成绩、笔试卷面折合成绩、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5日内报到,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新聘用人员由县人社、编制、教育、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现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动。 附件:洛宁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等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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