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漯河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35名,其中市直教育系统247名,临颍县教育系统150名,舞阳县教育系统140名,郾城区教育系统90名,源汇区教育系统38名,召陵区教育系统7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失信人员; 6.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7.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户籍迁移时间及年龄均截止到2016年5月30日前,工作经历截止到2016年8月30日前。) 三、招聘办法及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于2016年6月17日9:00至6月20日18:00期间登陆漯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alh.lss.gov.cn),在“考试信息”栏目,通过“2016年漯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界面。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16年6月20日18:00停止报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教师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包括教育、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历史、地理与科技等常识判断,以及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学教法、班级管理、教育法规等。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试讲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有教学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原则上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为2:1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试讲。 招聘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简化考试程序,原则上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试讲。为有序组织,提高效率,同一岗位按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控制试讲人员,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高于5:1的,通过笔试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学历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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