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明细表》(附件一)。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有年龄、专业资格、基层服务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等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19日。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符合附件一中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二)特岗全科医生: 岗位职责主要为: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等。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符合附件一中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3、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师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鼓励城市业务技术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医师参加应聘。 (4)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 (5)在上述人员基础上未完成年度招聘任务的,各县(市、区)可根据情况,在乡镇卫生院已取得副主任医师职称的在编医务人员中,招聘部分特岗全科医生到偏远乡镇卫生院(县级政府所在地和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外)工作,享受上级补助的岗位津贴。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河南省范围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范围。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应聘。 四、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5日至19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3:30—18:00。 五、报名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 六、笔试内容: 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卫生法规等相关基础知识。 七、笔试时间: 2016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 八、笔试地点: 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附件一:《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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