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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院校毕业生应聘时可享受与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同等待遇!

浏览:4106 来源:中原招考网 2017-12-08 15:56:00

  今后,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河南省参加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时,可享受与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同等待遇。12月7日,河南省人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首部职业培训地方法规《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正式亮相,新政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为全国率先、河南首创。
  为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条例》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有关部门要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当年的退役士兵开展免费培训。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人口、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中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
  为解决长期以来我省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不公、学历歧视、晋升渠道狭窄等问题,《条例》规定,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在参加公务员招录、企业事业单位招聘以及确定工资薪酬、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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