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名额不限,根据报名、考试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3、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者,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1月28日—2017年11月30日。 (三)资格复核和面试 考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 四、主要待遇 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到濮阳市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享受如下待遇: (一)管理岗位职级待遇 1、博士研究生聘用为七级职员(相当正科级职务),满2年考核合格的聘用为六级职员(相当副县级职务)或调任党政机关副县级职务。 2、硕士研究生聘用为八级职员(相当副科级职务),满1年考核合格的聘用为七级职员。 3、本科生聘用为九级职员(相当科员级职务),满1年考核合格的聘用为八级职员。 晋升职务时,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列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采取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培养。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级待遇 1、博士研究生聘用为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相当副高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聘用为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相当中级职称)。 3、本科生聘用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相当初级职称)。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评选各类优秀人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其他待遇 1、安排入住人才公寓,租金由单位承担。 2、在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除正常工资津贴外,博士研究生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及每月1500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及每月1000元人才补贴,本科生每人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及每月800元人才补贴。 3、可创办、领办企业或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活动,保留事业单位岗位及待遇。 4、配偶符合就业条件的,由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安排相应工作。 5、本次考试,考生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濮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0393-6189692 濮阳市人才中心:0393-6662880 原公告链接:http://www.pyzzb.gov.cn/zz/tongzhi/2017/1025/10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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