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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夏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布

浏览:1528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0-09-12 10:32:18

2020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已经发布,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将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集中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9月21—28日,报考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时间由各招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户口簿、有效身份证等证件,集体户籍的报考者可提供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二)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三)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的报考者,须提供职位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通知单。

(四)报考要求基层工作最低年限职位的,须提供相关基层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五)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由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六)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提供加分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

(七)报考定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招考职位的,不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协调相应主管部门对其身份进行核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面向当地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职位的,须提供《2020年艰苦边远地区面向当地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公务员报考者工作经历审核表》;报考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招考职位的,须提供退伍证或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有关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证明。

(八)非宁夏户籍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原户口簿,或提供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宁夏户籍的证明。

(九)以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须提供记载父母信息的户口簿以及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以配偶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须提供记载配偶信息的户口簿及结婚证。

(十)留学归国人员以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一)职位要求具有各类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件。

(十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工作程序

各招录机关负责通知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报名资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对其进行初审。材料收齐并初审后,由招录机关在指定时间统一送达资格复审小组集中进行资格复审。


责任编辑:贾元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