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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加分考生4月29日前须完成申请

浏览:3126 来源:郑州晚报 2016-04-29 09:01:39

  从河南省招生办获悉,今年高招河南省11类考生可享受照顾政策。
  考生须在29日前网上提交申请
  按照规定,考生照顾资格须在网上提交申请,集中网上申请的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9:00~29日17:00,申请网址为“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考生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可以多项分别申请。
  考生网上申请后,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学校,班主任、校长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证件原件和签字盖章的复印件一并交县(市、区)招生办审核。非在校生交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县(市、区)招生办审核后,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所需证明材料可登录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main/html/)查询。
  信息公示10天
  三级招生办接受举报
  河南省要求各级部门须做好考生信息公示工作。信息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及班级、照顾类别、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和加分分值等。
  所在中学要将考生、班主任、校长签字的考生信息在本班和校园内张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市、县(区)招生办审核的照顾对象考生信息,须在招生办及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省招生办对各市(县)上报的照顾对象名单审核后在河南省“阳光高考”网上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信息公示时,要向社会公布县(区)、市及省(0371-68101611)三级招生办的举报电话、网站和信函通信地址,接受举报和申诉,及时受理、查处、回复照顾资格造假和考生信访申诉案件。
  省招生办提醒考生自觉如实填报,提供真实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照顾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诚信档案。对照顾资格认定、审核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等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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