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里的那些行测真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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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原招考网
2016-09-05 09:57:02
【2014年国考行测真题】
《人民日报》评论指出:“一个人挥舞胳膊的自由止于别人鼻子的地方。”下列可以代替该评论的名言是:
A、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B、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C、法律是自由的保姆
D、自由只服从法律
【考点】法律常识
【答案】D
【解析】“一个人挥舞胳膊的自由止于别人鼻子的地方。”这句名言形象地说明了一个道理,言行是有边界的。倘若每个人都以“自由”为名侵犯他人权利,自由便不复存在。A选项:自由和不自由是相对的,法律既是自由的提供者也是约束者;B选项:民法的基本精神就是平等,契约自由,诚实守信;C选项: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D选项: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每一个人所能进行的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界限是由法律规定的。故选D选项。
【2014年国考行测真题】
俗话说“绣花要得手绵巧,打铁还须自身硬”,下列与该俗语哲学道理相同的是:
A、身正不怕影子斜
B、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
C、水大漫不过船
D、有理不在声高
【考点】文学常识
【答案】B
【解析】“绣花要得手绵巧,打铁还须自身硬”意思是说绣花要绣得好看,手必须要灵活灵巧;要打出坚固耐用的铁器,铁匠必须“自身硬”,有打铁的实力,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选项中B项讲的是客观条件与人的主观能动性相比,人的主观能动性起决定作用;A、C、D三项错误,讲的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说明现象不能掩盖本质。故正确答案为B。
【2013年国考行测真题】
下列法律现象与概念对应错误的是:
A、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自由裁量权
B、载于简牍谓之书,合而验之谓之契——合同
C、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物权
D、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疑罪从无
【考点】其他法律法规
【答案】A
【解析】A项错误,“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对应“原心定罪”,其内容是在审判中重点考查犯罪者的动机是否合乎儒家道德,如不合乎,必须严惩;如合乎,虽犯法亦可从轻论处。这一审判原则从道德至上的立场出发,过分强调了犯罪者的主观动机而相对忽视了犯罪的客观事实,从而为酷吏任意处置罪犯打开了方便之门。由此可知A项法律现象与概念对应错误。B项正确,“载于简牍谓之书,合而验之谓之契”对应的是合同。主要由于书契在买卖交易中又称为“质剂”,在古代使用简牍书写时,总是将交易内容一式两份同时写在简牍两边,然后从中间破别开来,两家各得其一,检验时两片验之相合称为契合。C项正确,“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人们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这是法家的思想,主要强调法律,尤其是物权的作用。D项正确,“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出自《尚书》,基本含义是,在处理两可的疑难案件时,宁可偏宽不依常法,也不能错杀无辜。源自西周,西周时期为保证适用法律的谨慎,防止错杀无辜,凡是疑难案件,都采取了从轻处断或赦免的办法。这就是中国古代“疑罪从无”法律思想的一个印证。
【2013年国考行测真题】
下列做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A、某公立大学以其教学大楼产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B、某乡镇企业以所属土地所有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C、某农民以所属宅基地的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D、某国有企业以所属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考点】民法
【答案】D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A项错误,“教学大楼”属于以公益为目的的设施,学校不得抵押;B项错误,“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C项错误,“宅基地”不得抵押;D项正确,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