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站首页 >招考快报 >2017年国考公告解读:报考要求篇

2017年国考公告解读:报考要求篇

浏览:3984 来源:中原招考网 2016-10-14 15:05:02

  你符合报考条件吗?
  一、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的中国人同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不符合报考的人员有哪些?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在公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七、不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人员也不得报考。
  什么是基层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
  私企工作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属于公告中提到的“经济组织”。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