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遴选一批有条件的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
据了解、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为专项招生计划,每年由河南省教育厅单独下达,纳入当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分解到各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期间,仅招收具有本省户籍并且参加当年中招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三年。综合高中班新生入学后第一年集中进行学习,试点学校应为学生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学生学习一年后,根据个人意愿和学业成绩,分流到试点的中等职业学校或合作的普通高中继续学习。其中,分流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学生,学校应为其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学业的学生准予毕业,发放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分流到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合作的普通高中为其注册二年级学生学籍,完成普通高中教育学业的学生准予毕业,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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