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教育部公开文件,同意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及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等三所独立学院转设为公办本科高校,学校名称亦分别变更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浙大城市学院”、“ 新疆科技学院”。
教育部称,三所学校完成转设后,均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原有建制即被撤销。学校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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