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通知明确要求坚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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