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三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拖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等问题摸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保证教育经费投入,《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拖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等问题摸查工作。
一、摸查主要内容
1、拖欠教师工资情况。主要是摸清拖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的地区分布、拖欠金额和项目等基本情况。
2、欠缴教师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情况。主要是摸查未按规定按时足额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等。
3、未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情况。主要摸查比较口径是否符合要求,报送数据是否真实准确,预算安排是否落实到位。
二、工作要求
1、对照案例,全面摸查。各地要以2020年9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印发的《关于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等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为警戒,对照案例中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举一反三,组织全面摸查。
2、县级自查,省级复核。按照摸查主要内容,先由市级组织县级开展自查,再由省级复核汇总。
3、边查边改,落实到位。对摸查出的问题,各地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情况,指导市县一事一案提出整改落实意见、整改到位。
各地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及时回应党中央关心、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到位。请将摸查工作情况和整改处理结果于2020年11月9日前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邮箱:ddjxxc@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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