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发布《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上半年起调整自学考试现开考专业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业类型和主考学校。
从2021年上半年起,自学考试毕业生颁发的毕业证书和电子注册专业均为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内的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型,不再用原专业名称颁发毕业证书和电子注册。
从2021年下半年起,自考考生报名报考、参加考试、毕业申请、毕业证书颁发和电子注册等均使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对照表”中的“《专业清单》专业”中的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型。
从2022下半年起,因专业被合并变更主考学校的自学考试专业,考生已取得的笔试理论课程、证书课程、免考课程和实践性环节课程(除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外)合格成绩继续有效,毕业论文(设计)课程成绩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现开考专业与《专业清单》内专业的对照关系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http://www.heao.gov.cn/a/202103/424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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