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1年“对口招生”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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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2021-05-16 19:24:34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教育部的指示精神,决定河南省2021年继续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具有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1年应届中职毕业生。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河南省对口招生。
二、招生高校、专业和计划
对口招生高校见“附件1”,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通知。其中,对口本科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安排,对口专科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招生规模内自主安排。
招生专业必须是经审批或备案设置的专业,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属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现行专业目录要求,且属于《河南省2021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中的“报考高校专业名称”范围之内。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应符合“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名称与报考高校专业名称对照关系。
三、考试和录取
(一)考试
本科招生和专科招生考试使用同一试卷,同一专业或项目的测试采用相同的方式和标准。
(二)录取
按照当年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口本、专科录取工作与普通高考本、专科提前批同时进行,按照考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按照录取规则、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通知》全文及附件内容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gGk3-JtUbsg_skQ6kvxI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