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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校食堂不得制售这些食物

浏览:2232 来源:教育部 2021-09-06 09:50:35

近日,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提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一、规范食堂建设。各地和学校要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工艺流程,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实现“明厨亮灶”。学校食堂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食品处理区、就餐区或附近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和用品。学校食堂用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完好。

二、加强食堂管理。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各地和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制度。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的学校,要按当地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公开选择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餐饮管理公司,依法签订合同。鼓励学校食堂应用信息技术加强精细化管理。

三、保障食材安全。各地和学校要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购渠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大宗食品原则上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四、确保营养健康。学校要配备有资质的专职或聘任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鼓励使用膳食分析平台或软件,编制并公布每周带量食谱。学生餐应做到品种多样、营养均衡,搭配多种新鲜蔬菜和适量鱼禽肉蛋奶。合理加工、烹饪学生餐,减盐、减油、减糖,少用煎、炸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

五、制止餐饮浪费。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节粮爱粮意识,切实养成勤俭节约良好习惯。学校食堂按需供餐,改进供餐方式,遏制餐饮浪费。

六、强化健康教育。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作为健康教育教学重要内容,鼓励地方逐步建立教研体系,为学生传递科学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培养学生均衡膳食理念和健康饮食习惯。

七、落实卫生要求。学校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地面保持干燥,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每餐后通风换气30分钟以上,及时清除餐厨废弃物,垃圾分类处理。

八、防控疾病传播。学校要做好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科学处置消毒呕吐物、排泄物等污染物及污染场所,排查消除污染源。

九、严格校外供餐管理。选择校外供餐单位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择优选择,确保学生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责任编辑:刘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