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对于“双减”文件印发前,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已备案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实施审批制度。
《通知》要求,坚持严格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办学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线上方式从事有偿性学科类培训。2021年底前,完成对已备案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在依法获得办学许可证及相关证照前,现有线上机构应暂停新的招生及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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