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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浏览:1678 来源:教育部官网 2021-12-12 18:05:56

近日,教育部颁布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删除两次测试间隔时间的要求、取消属地报名要求、明确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等,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主要内容如下:

1、进一步完善测试管理体系,明晰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和测试机构的工作职责。《管理规定》规定普通话一级甲等须经国家测试机构认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由省级测试机构认定,并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颁发机构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统一变更为国家测试机构,增强了专业测试的统一性、权威性。

2、建立应试人申诉机制,规定应试人对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明确复核申请提出时间、接受单位,受理及作出决定时限等。

3、提出一系列便民新举措。删除两次测试间隔时间的要求,扩大测试服务供给;取消属地报名要求,明确应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报名参加测试;针对残障人士的实际需求,强化对特殊人群的语言测试服务;明确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增加电子证书相关规定,明确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管理规定》全文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2112/t20211209_585976.html


责任编辑:江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