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一条“5月1日起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的消息在网络流传。对此,4月27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表示,有媒体和专家把“普职协调发展”解读为“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这其实是一个误解。
陈子季介绍,关于“普职分流”,在今年2月份的“教育新春”系列发布会上,已经作出了明确回复。这次的新法规定,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是对我国基于“双轨”教育的基础上义务教育后普职分类发展,做出的与时俱进的更加科学和规范的表述,它体现了我们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理念,也是为我国高质量的教育多样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这次新法规定有四个关键词需要把握,第一个关键词就是“义务教育后”,也就是说,初中教育以后要实行普职分类教育。第二个关键词是“不同阶段”。这是指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都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第三个关键词是“因地制宜”。就是说不要搞“一刀切”,要允许各地普职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各地可以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的程度、本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情况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规模。第四个关键词就是“协调发展”。就是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它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异同,有相同、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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