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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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农业大学
2016-04-13 16:53:37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经教育部批准,中国农业大学2016年将继续施行高校专项计划。中国农业大学根据各省相关考生数量及自身生源情况初步确定了各省拟认定高校专项计划资格人数(详见附件1)。
一、报名条件
报考中国农业大学高校专项的考生应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生源所在地为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2个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报名方式
考生于2016年4月25日前登陆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并打印《中国农业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中国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意见表》、《中国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综合素质表》、《中国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班主任推荐表》及其他反映本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能力的相关材料,经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并在系统中上传,完成网上报名。
并在2016年4月25日之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将上述材料原件通过EMS快递寄至: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3,信封上请注明“高校专项”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三、选拔程序
1.初审:中国农业大学将组织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和学业水平考试情况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选拔:湖北省以外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折算成分数后,按相应权重进行计算。组织专家以省为单位成立工作小组对本省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素质评价,重点查阅本人陈述、班主任推荐信及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情况。
3.认定:湖北省以外的考生,以省为单位按照考生的评价总分排序,学校有权根据最终报考考生情况调整各省认定人数。入选名单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在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进行公示,无异议者将报教育部备案,再次公示无异议者可获得中国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资格。
四、录取办法
1.获得资格的考生须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对高校专项填报志愿的要求填写志愿表。
2.获得资格的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中国农业大学在生源所在省普通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调档分数线(平行志愿投档的为模拟线)下30分(含)以内,同时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农业大学将予以录取。
3.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其高考投档成绩上加30分,结合考生志愿进行专业安排。
五、招生咨询
电话:010-62737682,传真:010-62737960
邮箱:zsb@cau.edu.cn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www.cau.edu.cn/zhaoban
附件1:
中国农业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各省拟认定人数分配方案
省份 |
拟认定数 |
省份 |
拟认定数 |
河北 |
7 |
海南 |
1 |
山西 |
5 |
重庆 |
5 |
内蒙古 |
4 |
四川 |
8 |
吉林 |
2 |
贵州 |
10 |
黑龙江 |
3 |
云南 |
12 |
安徽 |
7 |
西藏 |
2 |
江西 |
5 |
陕西 |
8 |
河南 |
9 |
甘肃 |
11 |
湖北 |
5 |
青海 |
2 |
湖南 |
7 |
宁夏 |
2 |
广西 |
3 |
新疆 |
2 |
注:各省(区、市)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以上表中拟认定人数为测算值,学校有权根据最终报考的考生情况调整各省认定人数。
附件2:
中国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意见表
附件3:
中国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综合素质表
附件4:
中国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班主任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