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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浏览:3197 来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6-04-14 17:26:57

  一、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精品课)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不少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均为理科计划。招生专业为土木工程、车辆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类、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核工程类、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信息工程(航天信息应用)、信息与计算科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
  注:我校可根据情况,对招生计划及专业进行适当调整。如2016年招生专业有所调整,以新专业为准。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0日至2016年4月25日。
   2、报名程序:申请人请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提示信息填写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表(报名完成后由系统生成打印,包含中学成绩,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
  (2)个人自述(系统内对话框处填写,不少于800字)。
  (3)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4)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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