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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6年“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浏览:3832 来源:北京大学 2016-04-19 16:02:16

  一、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16年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录取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院系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元培学院 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类
物理学院 物理学类
天文学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类
工学院 工科试验班类
信息管理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化学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城市与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地质学类
地球物理学类
心理学系 心理学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中国语言文学系 中国语言文学类
历史学系 历史学类
考古文博学院 考古学类
社会学系 社会学
哲学系 哲学类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政治
经济学院 经济学类
光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
法学院 法学
政府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
艺术学院 人文科学实验班
 
  三、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申请表。
  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至4月25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四、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24:00
  2、初审公示:2016年5月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在北大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内的测试通知要求,参加北京大学组织的测试。
  4、测试时间:2016年6月11日-13日。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16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62751407
  传真:(010)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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