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通高招 >高校招考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杏林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杏林计划”招生简章

浏览:3476 来源: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6-04-21 10:22:24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开展“杏林计划”,为更多优秀农村学子提供升学机会。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北京中医药大学“杏林计划”限招理科生。申请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为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制药、药学、护理学(对外交流方向)、公共事业(卫生事业)管理、工商管理(药事管理)、法学(医药卫生)等。
  招生计划数不低于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规模的2%。
  三、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
  请符合北京中医药大学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4月6日至4月25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照系统内要求完成报名。
  2.邮寄材料
  请于2016年4月25日前将报名材料以EMS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该校,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收件人: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应包括:
  (1)申请表原件(报名系统内生成,打印后签字、盖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考生本人亲笔手写的个人自述(3000字以内);
  (4)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5)高中阶段学习、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使用A4纸,左侧装订,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勿加封皮,并请在EMS信封上注明“2016杏林计划报名”字样,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寄材料后请随时关注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及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有关通知将以报名系统站内信的形式发送,并保持报名系统内所留手机号码通信畅通。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
  招生网址:bkzs.bucm.edu.cn
  电子邮箱:zs@bucm.edu.cn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