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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

浏览:3404 来源:人民网 2016-05-03 12:21:06

  一、招生类别
  
2016年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教育、国家专项、国防生、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少数民族预升本、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香港免试生、港澳台联招等。
  二、录取原则
  1.录取时,平行志愿第一批投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投档分)级差办法,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1、1、0(即专业顺序1-2、2-3、3-4、4-5之间的级差分别为2分、1分、1分、0分)。
  2.当有效分(扣除级差后的分数)相同时,按以下原则优先安排专业:①专业志愿优先;②当专业志愿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录取,其中理科考生依次比较理科综合、数学、外语、语文,文科考生依次比较文科综合、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3.因重庆大学生源不足进档的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考生,依据本条上述规定,在缺额专业中进行专业安排。
  4.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属于中外联合办学类项目,只录取填报该类专业志愿考生,若考生没有填报任何中外联合办学类专业,将不会被调剂录取到中外联合办学专业。该学院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5.重庆大学国防生、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照各类招生简章执行。
  6.报考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软件工程、会计学(ACCA方向)、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因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外籍教师教学,非英语语种慎报。
  7.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学制五年,报考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和专业潜质。
  三、入学及复查复测
  1.入学报到期间,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须参加专业或特长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录取的新生,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其他
  1.本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示平台和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向社会发布。特别申明,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2.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5102371、65102370
  重庆大学主页:http://www.cqu.edu.cn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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