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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公布

浏览:3261 来源:天津科技大学 2016-05-04 17:42:03

  一、学校性质及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科技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057
  5.学校地址: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滨海校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
  2016级新生安排在滨海校区就读。
  二、招生预留计划
  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天津科技大学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5%。
  三、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天津科技大学根据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天津科技大学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科技大学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区、市)的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科技大学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天津科技大学的考生,并以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2.专业志愿录取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同等条件下(指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
  4.天津科技大学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处理)和日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日语(零起点)除外)。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5.凡报考天津科技大学行业卓越人才实验班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且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排名在投档考生的前30%。
  6.国防生录取政策。天津科技大学为军队定向招收和培养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同在提前批次录取,招收经政审、面试、军检合格的考生。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15000元/生/年的国防奖学金,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毕业后到部队工作,其他各项待遇与普通学生完全相同。
  四、入学审查
   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天津科技大学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其他
  天津科技大学网址:http://www.tust.edu.cn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邮编:3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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