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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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农学院
2016-05-04 18:26:28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农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4.学校代码:10061
5.学校地址:
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
二、招生计划
天津农学院2016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
三、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录取时,平行志愿录取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非平行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农学院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农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2.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3.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或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
5.入学三个月内,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6.天津农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报考天津农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7.对于环境设计专业,天津农学院只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并且需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8.天津农学院系农业院校,享受农业高校优惠的录取政策(环境设计专业除外)。若生源不足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可对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农学院的考生依次降分录取,以满额为限;降至线下10分,仍不满额时,再行录取分数线上填报天津农学院二志愿及顺序志愿的考生。
9.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的复查。对于不符合入学资格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10.根据天津农学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和报考天津农学院考生当地高考成绩排名,文科排在前6%、理科排在前5%的考生,报到入学后可自主选择专业一次。
四、其他
天津农学院网址:
http://www.tjau.edu.cn
E-mail: tjauzb@126.com
电话:022-23799551、022-23792191
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邮政编码:300384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 邮政编码:300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