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理工大学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060
二、招生计划
1.天津理工大学2016级新生中,软件工程专业在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和天津理工大学华信软件学院上学,其他专业新生在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上学。
2.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
三、 录取规则
1.天津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总分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总分(投档分)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平行志愿投档政策执行。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执行,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只有当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理工大学的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数量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
3.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遵循“专业志愿清”原则),无专业级差,即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投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该专业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尚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文艺、体育特长生必须经过学校测试考核。
5.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英语、数学两科高考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和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称号的考生。
6.报考天津理工大学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7.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天津理工大学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对考生视力、色觉、身高等有所要求,具体体检标准参照海事局最新颁布标准执行。
8.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9.报考天津理工大学英语、日语专业,不需要参加省市招办组织的口语测试。
10.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四、其他
咨询电话:022-60216795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天津市河西区宾馆南道5号(天津理工大学华信软件学院)
邮编:300384
网址:www.tjut.edu.cn
E-mail: zsb@t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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