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2019年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
《公示》称,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11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高等学校获得通过,现将有关高等学校名单向社会公示。
名单中包含,“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本科学校”4所,“新设本科学校”3所,“更名大学”4所,具体如下: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至6月6日。
河南广电主办 河南广播电视台数字多媒体工作部承办
资源支持:河南广播电视台十套频率 河南广播电视台九套频道大象新闻客户端 大象融媒新浪河南 东方今报
版权所有: 河南广播传媒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