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了2021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日期见天津大学各学院网站。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首先向报考学院反映;未得到有效回复的或者有其他情况的可再次向天津大学实名客观反映。
公示期间以及公示结束后学校还将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学校复核后还将上报教育部录取系统,由系统进行校验,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系统校验的不予录取。
具体拟录取名单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http://yzb.tju.edu.cn/xwzx/tkbs_xw/202105/t20210510_3204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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