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了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5月10日—5月21日,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具真实姓名向中山大学反映。
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最后须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检录审批同意,录取结果方为有效。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中山大学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详细拟录取名单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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