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司法考试16年来,司法部共组织实施了16次司法考试,全国有619万余人次报名,截至目前有88.8万人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表示,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中,一半以上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法律职业,还有大量人员从事立法、行政执法、公司企业法务等法律工作,为法治中国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于2018年开始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将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最高立法机关今年对法官法等八部法律进行“打包”修改。这次修改将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扩大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明确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公证员执业,在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以及担任法律类仲裁员的,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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