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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郑州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说明

浏览:3279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16-08-08 12:06:34

  一、招生对象: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专科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五年制”和“3+2”的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
  二、报名办法:
  郑州市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荥阳市、新密市、登封市、新郑市、中牟县、上街区),已在中招考生网上完成注册报名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完成中专考生志愿填报。
  往届生和户籍在郑州市、在外地市借读返郑考试的学生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两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三张;2016年郑州市县(市、区)教育局体育成绩通知单。如果没有参加体育和理化生测试,现场报名时要履行体育和理化生测试报名手续,在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科目考试,否则以上科目成绩按零分计算。
  三、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第一批填报“五年制”和“3+2”分段制专科招生计划,每生可选报两个志愿;第二批填报小中专招生计划,每生可选报两个志愿。
  未取得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填报志愿时不得报考该校相关专业。
  报考高中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转报普通中专,8月上旬开始报名,报名时持2016年中招文化考试准考证、成绩通知单、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但只能参加未完成中专招生计划学校的招生录取。
  四、考试:
  (一)考试组织
  普通中专招生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郑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评卷和登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分值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各县(市、区)中专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考点须集中设置在市内或县城的标准化考点。
  普通中专考试各科实行网上评卷,各县(市、区)招办、中学要加强考生考前教育,提前进行模拟演练,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二)准考证号的编排
  各县(市、区)招办要认真执行今年省定的信息标准,按照全省统一的考号编排办法进行考号编排。全省中招考号统一为12位,第一、二位为年份;第三、四位为省辖市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位为报考类别代码(0为不分类别,2为普通中专,1为普通高中,3为职业中学);第八至十二位为考生顺序号。
  (三)成绩上报
  五县(市)和上街区招办应于9月7日前将本辖区所有参加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基本信息及成绩库上报市招办。
  五、建档:
  “五年制”和“3+2”考生登记表(含志愿信息和中考成绩信息)由市招办负责打印,其它新生材料(考生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大、小中专新生档案由招生学校建立。
  六、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首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五年制”和“3+2”招生工作由省招办负责,从参加2016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各小中专学校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郑州市招办于7月27日前,将经过审查报有中专志愿的考生信息通过互联网传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自主征集的“五年制”和“3+2”新生,必须将其基本信息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经市招办审核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自主征集的小中专和大中专新生,可随时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根据省招办制定的学生基本信息标准,对实际到校报到的新生认真登记(其中“五年制”和“3+2”基本信息要与市招办保存的信息相一致),9月25日前,郑州市招办与各招生学校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信息交流与审核工作,全省拟于10月中旬集中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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