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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不得限制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比例

浏览:1985 来源:新京报 2022-01-29 16:24:58

1月29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各地要合理安排所属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继续保持分类考试主渠道。同时保留高职院校通过普通高考招生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扩大分类招考规模,符合本地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均可报考;不得限制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比例。

《通知》提出,合理安排参加分类考试的招生院校、专业及规模,重点安排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院校和专业招生,对限制淘汰类产业对应专业、办学“过热”专业、国控类专业从严控制招生规模。

同时,各地要进一步规范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在学前教育、护理、家政、养老、健康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适度扩大中高职贯通招生规模。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分类考试一般应安排在每年春季举行。

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或经省级招委会批准的少数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有条件的省份可使用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责任编辑:李媛琪